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服务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 卢绪金 | 职务: | 市场监管局局长 |
联系方式: | 0633-8316126 | ||
办公地址: | 日照市太公岛一路23号 | ||
办公时间: | 夏季 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冬季8: 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全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四)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八)负责管理计量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九)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辖区的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应用。
(十)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一)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 主要职责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信息化、人事管理、考勤等有关工作。组织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刘邓 | 0633-8316916 | |
督查协调科 | 组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问题,牵头做好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 司彦庄 | 0633-8316526 | |
稽查科 | 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价格违规、广告违法、虚假宣传、不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等违法行为。以职责公布案件查处信息。 | 王志刚 | 0633-8316322 | |
法规科 | 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立、察、审”分离的要求,承办本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夏德军 | 0633-8316569 | |
食药监管科 | 拟订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食品、网络订餐食品等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定食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抽检不合格样品和监测问题样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参与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及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加强对区县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对特殊食品和食盐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依照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参与查处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的有关违法行为。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的现场检查以及对相关问题药品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指导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 张欣 | 0633-8316529 | |
工商行政管理科 | 负责拟订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全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做好反垄断调查、执法相关工作。参与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 拟订全区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拟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措施,拟订并组织指导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拟订全区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测辖区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依法承担驰名商标保护申请的初步核实、审核和上报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依法承担驰名商标保护申请的初步核实、审核和上报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实施市场检查、产品质量抽检“双随机”,统一公开抽检信息。组织开展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登记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办法。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调处工作。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 高广文 | 0633-8310315 | |
质监物价科 | 拟订全区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实施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工业产品抽检,负责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负责对国抽类、省抽类、市抽类结果信息的分类归口报送。参与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参与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和检定规程。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参与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指导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参与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等行为。 | 王志 | 0633-8316220 | |
行政许可科 | 负责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工作,依职责办理食品药品器械及特种设备等事项的许可、登记及服务事项,按照“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链办结”要求提供商事服务。提供企业登记信息的查询。 | 李宗杰 | 0633-8316319 | |
两城所 | 负责两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 李华杰 | 0633-8515369 |